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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安全防火规定

图书馆安全防火规定

1、安全高于一切,保护馆藏,人人有责。

2、群策群力,消灭火灾隐患。

3、随时清理废纸等可燃性物品。

4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馆。

5、严禁使用电炉、热水器及其他高功率电器、明火加热器具。

6、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。

7、严禁在电器附近堆放可燃易燃物品。

8、保护消防设施,定期检查消防器具,发现隐患立即报告。

9、严禁堵塞安全、消防通道,保证通道畅通。

10、严禁乱拉电线,人离开时注意及时切断电源。

11、门卫应认真负责,做好图书馆防火安全工作。

12、实行防火安全部门负责制,各部室对管辖范围负全责。各部室负责人应定期检查落实防火安全措施,发现隐患及时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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