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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借还制度

图书借还制度

1、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到图书馆各借阅区按规定办理图书外借手续。

2、读者应先通过检索机查找所借图书的类别及索书号,再到相应图书借阅区查找所借图书。

3、在办理图书借阅手续时应当场检查所借图书,如发现污损等情况,应及时交工作人员加盖污损印记,以分清责任,否则责任读者自负。

4、读者应按期还书。所借图书到期需继续使用的,可于还期前十日内办理一次续借手续(续借手续可到借书处办理,也可在自助借还机或网上自助完成)。如因实习等原因造成的逾期,对于专业用书可由所属单位出具证明集体办理免除超期处理手续;对于非专业图书超期情况按超期规定处理。

5、寒、暑假期内应归还的图书,自动顺延至下学期开馆后两周内办理完还书手续,否则按超期处理。

6、读者应爱护图书,不得勾划、圈点、批注、污损图书,如有损毁,按有关规定赔偿。

7、本馆对借出的图书遇有急需时,有权提前收回,读者收到催还通知后,应及时归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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